第133节(1 / 2)
置决意提意由郑安国与周经国共同签字,也就说明两人承担一样的责任。
首先举手的是郑安国,其次是周经国。
钱襄阳看了一郑安国,举手赞同,江元魁在举手前也看了周经国一,秦清曼由钱襄阳与江元魁的神立刻明白这两人的立场与谁相同。
“看来同志们都赞同这个置,我也赞同,那就上开始。”
方明杰最后一个举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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