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王曾确实是写公文的手。快将王曾以刘安名义写的公文送到汴梁之后,仅两次朝会就得到了批准。财三司一年给予九十万贯的支持,往后每年给六十万贯。但要求秦凤路、永兴军路、泾井路完成每年增加田亩与枣林的数量任务,两年后可以三路的税赋来抵扣朝廷给的拨款。这一措施时限为五年。第六年停止拨款。同朝堂上的批示一起来的还有皇城司三百人以及会试落榜举四十人。这些人刘安只是和皇城司带兵的武官单独聊了聊,其余的人刘安一个也没见,全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